web3.0怎么入门

您好,歡迎來到深圳奕帆科技有限公司官網

氣體監測儀

服務熱線:18124181812

售后熱線:18129839776

產品資訊

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體系建設方案

來源:氣體檢測儀廠家 2022-08-01 16:05:06 點擊:68

根據國家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計劃和固定污染源排放許可證制度的相關要求,制定本計劃。

一、實施范圍

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VOCs)在線監測系統的實施范圍包括以下排污單位VOCs排放的排口:

(一)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的排污單位;

(二)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

(三)國家和本市規定實施在線監測的排污單位。

二、安裝要求

(1)安裝范圍。納入污水排放許可證管理的污水排放單位的主要出口;重點污水排放單位處理設施設計風量大于1萬立方米/小時的出口。受監測技術和設備限制,處理設施進口和火炬系統出口暫不納入安裝范圍,相關技術要求出臺后另行規定。

(二)安裝位置。VOCs排放出口或煙道。

(三)安裝設備。采用非燃燒處理方法VOCs非甲烷總烴在線監測設備直接安裝在出口,包括非甲烷總烴、煙氣溫度、煙氣壓力、煙氣流量或流量、煙氣含濕量等監測項目;燃燒控制VOCs除上述監測項目外,氮氧化物在線監測設備還應同時安裝在出口處。

石化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放標準31571-2015(GB 31570-2015)以及其他行業標準有明確排放限值的VOCs對于單項指標,排污單位還應選擇重點排口試點進行重點指標在線監測。

三、工作要求

(1)施工進度。已頒發污水排放許可證的企業應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設備建設、聯網和備案;其他污水排放單位應在實施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系統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設備建設、聯網和備案。

(2)運行和維護。根據《上海固定污染源非甲烷總烴在線監測系統安裝及網絡技術要求(試行)》和《上海固定污染源非甲烷總烴在線監測系統驗收及運行技術要求(試行)》(SO2、NOX、顆粒物)連續排放監測技術規范(HJ 75-2017)開展運行維護。

(3)其他監管要求。本市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在線監測系統建設的其他監管要求,按照《上海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測建設、聯網、運維管理規定》(上海環境規定〔2017〕9號)執行。

  • 返回頂部
  • 181-2418-1812
  • QQ咨詢
  • 客服微信號
    掃碼咨詢